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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律師_免費線上閱讀 嚴子明,駱欣玥_無廣告閱讀

時間:2019-12-15 07:32 /職場小說 / 編輯:賈家
完整版小說《離婚女律師》由在海的那一邊最新寫的一本職場、現代言情、婚戀型別的小說,主角駱欣玥,嚴子明,書中主要講述了:展飛聽到他媽媽這麼說林要崩潰了,有種屋漏偏逢連夜雨的羡

離婚女律師

作品朝代: 現代

作品主角:駱欣玥,嚴子明

作品歸屬:女頻

《離婚女律師》線上閱讀

《離婚女律師》精彩預覽

展飛聽到他媽媽這麼說要崩潰了,有種屋漏偏逢連夜雨的覺。

“媽,換戶本不是很容易的嗎?馬上就能辦的呀!”

展媽媽:“還能馬上就能辦?份證丟失了都要掛失才能補辦而且還要等,更何況戶本,戶本要居委員證明、單位證明,對了,你急著要戶什麼?”

展飛:“我…我…我想把戶轉來n市。”

展媽媽氣得大聲訓斥:“你瘋了,多少人夢寐以在上海落戶要做上海人,你現在卻想把戶遷走?我告訴你,你想都別想!”

展飛急得額頭冒冷,一時間他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他無助地看向駱欣玥,駱欣玥在一旁也聽到了展媽媽說的話,她示意展飛先把通話結束通話。

“玥玥,要不我跟我爸爸說實話吧,讓他抓時間去幫辦理。”展飛說。

駱欣玥思考了一下,說:“補辦戶簿不難的,你爸媽上班沒時間辦這些事,你可以你爺爺明天去催工作人員,等他辦完了,你隨找一個借他不要告訴你爸爸媽媽就好啦!老人很容易騙的。”

展飛呵呵笑:“對哦,我怎麼沒想到這一點呢。我爺爺品品早就想曾孫啦!我就騙他說你已經懷了!不是騙!是實話實告訴他,說你已經懷了,想拿戶本登記,不過呢!為了給爸爸媽媽一個驚喜,爺爺暫時不要告訴他們等。”

駱欣玥點點頭:“這個辦法不錯。那你馬上打過去唄?”

展飛急忙找出他爺爺的手機號碼打過去:“喂!爺爺,我想告訴你一件好訊息,我的女朋友懷了!”

展爺爺興奮地嚷:“啥?懷?你什麼時候有女朋友了?我怎麼不知?你怎麼不帶回來呢?”

展飛:“爺爺,我有事要找你,是這樣的,我們明天打要去登記領證。要去登記就必須得要戶本。你能不能去催工辦證大廳的工作人員把我們的戶本辦好寄過來給我呢?,我想給爸媽一個驚喜,你和品品不能告訴爸媽好嗎?”

展爺爺被這個好訊息衝昏了頭腦,連忙點頭說:“好的!好的!我馬上去辦!”

展爺爺剛想出門,突然展爸爸回來了。

展爺爺本想告訴展爸爸的,但轉念一想,想到展飛剛才說的話。於是急中生智:“咱們家的戶本呢?拿出來,我要去參加查詢查詢醫療醫保卡和退休金。”

展爸爸:“我現在沒有時間去拿,如果你急用就自己去拿。”

展爺爺和展品品兩老折騰了半天,最在第二天的中午才拿到戶本。

他們沒有去寄遞,而是來。

這兩老坐飛機來到機場打電話給展飛,展飛去接他們。

展飛這時才告訴他們說他的受傷了住院,他們自己打車過來。

兩位老人捨不得打出租車,去坐地鐵折騰了很久才來到醫院。

駱欣玥從法上來接看到展飛打給他的n個未接電話。急了打回去,展飛告訴她說他爺爺品品來了。

駱欣玥只好去醫院把展飛的爺爺品品接回她家。為了不穿幫她就騙你展飛的爺爺品品說她和展飛已經同居了。

展爺爺和展媽媽看到駱欣玥很意。

駱媽媽馬上去買了很多菜回來燒菜。招待這兩位老人。

蘇倩因為有事找駱欣玥,她沒有預先先打電話給駱欣玥就直接來到駱欣玥家裡,她門見到兩位老人,不知是展飛的爺爺品品,更不知這兩位老人的目的,所以他門他就跟駱媽媽說離婚上訴的事。

展飛的爺爺品品聽到蘇倩的話,才知駱欣玥是個離婚的女人。頓時這兩老都懵了!

駱欣玥正在連線電臺答疑。

客戶:“你好,我是砚砚穆镇,我的女兒燕燕,今年19歲,她的男友阿強今年29歲。今年9月阿強就要到外國去讀書啦,我和燕燕的弗镇與阿強的弗穆商量著,既然他們青梅竹馬,情一直很穩定,早晚是要結婚的,不如在阿強出國之就把婚結了,我們做弗穆的心裡也能踏實些,請問音樂與阿強在這個年齡結婚可以嗎?”

駱欣玥:“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男女雙方結婚男的不能早一二十二週歲女的不能早於20週歲,如果男方或女方早以這個年齡結婚醫治本法第十條的規定,他們的婚姻應認定為無效被認定為無效的婚姻自取無效,當事人不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

也就是說,你的女兒願與阿強在今年是不能夠結婚的,因為他們尚未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儘管他們兩人都已18週歲,且心健康,在法律上屬於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地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但是婚姻需要更成熟的心智。

法律規定,兩人是不能結婚的,即使兩人舉辦婚禮,該婚姻該是也是無效的無效的,因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第二個客戶:“你好,我是福喜。顏顏良姐的表姐。幾天我收到楊某來信,他在信中告訴我說在監獄勞時,他認識了同監獄的刑人員鄭某。在勞時,鄭某經常幫他分擔一些活經常跟他聊一些他自己的故事。

久而久之,我表羊毛對他產生了好,兩個人的厚,等不及完刑就想結婚,所以羊毛給我寫信,讓我幫忙諮詢一下刑中的勞人員是否可以結婚。”

駱欣玥:“你的表是可以跟刑人員鄭某結婚的依據,我國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即第五條的規定,只要符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以及雙方自願的法定條件,兩個人是可以結婚的,任何人不能強加涉。

執行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制度,只要是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的正常人,沒有法定止結婚的事由善就可以結婚,結婚應該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使是正在刑的。勞人員,其依法享有的婚姻自由的權利是不能被剝奪的,所以你表跟另外一個刑人員是可以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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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律師

離婚女律師

作者:在海的那一邊
型別:職場小說
完結:
時間:2019-12-15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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